佛山市南海区商标协会驰名商标及广东省重点商标名录培育咨询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南海区户籍市民或常住人口。
二、办理途径及材料要求
(一)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途径有行政程序、司法程序和案件管理三种。驰名商标商标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所认知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包括商标使用、注册和历史和范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问、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它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情况;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
(二)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企业申报省重点商标名录的途径可以进入广东商标协会的链接直接申报或委托广东商标协会指定的站点单位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
2、商标注册证书;
3、商标使用证据;
4、商标使用情况说明;
5、企业近三年完税证明等材料。
三、咨询登记
登录佛山市南海区商标协会网站(http://www.nhsb.com.cn/)于“商标公共服务”栏目在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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